《國標》GB10454-2000中5.5條款“整體試驗方法”規定除周期性提吊以外,還有5項試驗,既跌落試驗、加壓試驗、正位試驗和撕裂傳播試驗,從筆者多年親自動手的產品實驗認識到,滿足5倍安全系數的整體提吊試驗,也能夠滿足其它的試驗。
《國標》GB10454-2000中5.5條款“整體試驗方法”規定除周期性提吊以外,還有5項試驗,既跌落試驗、加壓試驗、正位試驗和撕裂傳播試驗,從筆者多年親自動手的產品實驗認識到,滿足5倍安全系數的整體提吊試驗,也能夠滿足其它的試驗。
在提吊試驗中,因為受5倍的載荷是集體所有部件同時受力,單位面積上受力為額定載荷時的5倍,如果能夠通過此項試驗,那么在跌落試驗和傾倒試驗中高度分別為0.8M和3M時,以額定載荷在它的自由落體中,其自重和重力加速度的總和要比5倍載荷時受力小得多。分配給整袋各部件上的力,也要比5倍載荷時并且由內向外時小得多,對產品構不成威脅。
試驗的意義在于模仿產品實際工作狀態,國際遠洋貨輪的船弦比碼頭不止高0.8M或0.3M,這種試驗的意義不大。如果港口吊裝時,袋子真的掉下來,只有2種可能:一是港口操作有誤,二是產品未能通過提吊試驗。
能夠達到5倍的安全系數,則4吊環中的兩個或2吊環中的一個也必然有額定載荷2.5倍以上的拉力性能。在正位試驗時,袋體橫臥于地,用吊鉤掛住靠近地面一側的2個或1個吊環向上提起,直至將袋體扶正吊離地面,袋體不會有問題。當袋體離地以后,由于單耳提吊的傾斜作用,會產生一個非垂直的分力破壞吊環根部的結構,這個分力的大小與袋體的斜度有關,也和內填料平面與吊環根部縫紉處的相對位置高低有關。一般這個撕裂力相當于重力的20-25%,不會對經受住5倍安全系數考驗的吊帶構成威脅。
在撕裂傳播中,如果5倍以上的載荷分配在載體某部位10CM上的力為F,則額定載荷提起作撕裂傳播時分配在該處的力為1/5F。袋體內容物的重力方向主要向下,對側壁織物有一定壓力但比較小,這個壓力的大小與內容物料面高低有關,與袋體裁面大小有關,也與內容物料的粉狀、粒狀、塊狀及密度有關。同時,這個壓力受經緯紗縱橫方向的影響,與袋體垂直中軸線成45度的刀口末端分別將產生兩個分力傳到袋體經緯方向的扁絲中。通過比較復雜的計算,可以得出這兩個分力的大小,撕裂傳播作為集裝袋總體受力分析的一部分,討論起來比較“復雜”,但實踐證明,在額定載荷時,刀口不會延長。
綜上所述,《國際》中整體試驗方法項目較多,功能上相互有所涵蓋,檢驗復雜,還都是依據標準檢驗中的重要否決項。整袋試驗多、試驗周期長、試驗成本也高,這已經不適合當今社會的快節奏和低成本的時代特征。在合同環境中具有簡單、明確、迅速對產品進行品質判定的功能,是當前標準發展的方向。